《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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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全票通过的《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2月2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各地贯彻落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及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参加绍兴分会场会议。 根据统计,在浙江的企业中,小微企业占比较大,其中微型企业占比高达85%左右,而我省也始终重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自2015年以来,浙江省滚动实施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今年已到了第三轮计划收官之年。此次《条例》的颁布实施,正是推动这一群体承上启下,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会议强调,要着眼发展全局,深刻认识《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要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条例》内容全面贯彻实施。要坚持需求导向,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取得实效。 对绍兴来说,推行这部“集惠企政策于大成”的地方性法规可谓恰逢其时。前不久,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培育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名单,我市经信部门及相关部门(单位)喜获佳绩。近年来,绍兴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培育工作,围绕实施“4151”计划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的总体要求,聚焦精细化培育,着力优化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分梯次、分阶段推进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市经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制定了很多专门的扶持政策,可以说是为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为这批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群体注入了强心剂。值得一提的是,专精特新是培育中小微企业的重要目标,《条例》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入法,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提供了路径,也为政府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指明了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法治是最优营商环境。《条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全生命周期的法治保障,有利于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内容,聚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任务要求,研究部署相关配套实施工作,确保发挥好法规的保障引领作用,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来源:裘玮/文 章斌/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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